统一思想 明确目标 全面推进“135”行动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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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明确目标 全面推进“135”行动计划的落实
邓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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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b] 要闻 2006-08-07
最近召开的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经过充分的酝酿和准备,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推动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
早在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就组织了以市四套班子有关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考察团,赴大连、上海、杭州、成都四个城市进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专题学习考察。之后,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就今后一段时间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理清思路、理顺体制,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与此同时,市人大、市政协也做了大量的相关专题调研,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反复研究、讨论并多方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简称“135”行动计划),明确了珠海城市发展总体要求,制定了今后五年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同时,围绕“135”行动计划的开展,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珠海市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方案》,确保各相关部门协调分工,形成合力,按时间、分步骤、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充分认识 “135”行动计划出台的重大意义
珠海经济特区成立25年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城市建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市先后获得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旅游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等多项荣誉。优美的城市环境受到国内外宾客的一致好评。张德江同志前年考察珠海时题赠“海上云天、天下珠海”,对我市的生态环境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最近,中央电视台对珠海有一个系列报道,将珠海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城市样本向全国介绍,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所取得的巨大成绩。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与周边城市相比,我们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城区城市建设管理质量滞后于发展要求;城市规划建设的起点不够高、前瞻性不够强;西部地区城市化与工业化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产业的经济效益不尽人意;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由此带来的城市活力不足、核心价值失色、城市竞争力减弱等问题,削弱了珠海赢得新发展机遇的能力,制约了珠海的发展空间,影响了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
去年9月,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的时候,对经济特区的城市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强化城市现代化管理,努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文明城市。省委、省政府在建设“和谐广东”战略中,要求“珠海力争用5到10年的时间,为广东再造一个深圳”,成为南中国与世界经济体系之间新的联接点,成为珠江三角洲乃至广东省“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的新的着力点。省人大立法通过的《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进一步确立了珠海市作为珠江三角洲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位和职能。这一要求是对珠海25年建设成就的肯定,也为珠海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摆在我们面前的历史重任就是要全力以赴推进跨越式发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行示范市。
为此,我们必须思考,珠海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建成什么样?怎样才能建成?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建成? “135”行动计划围绕这三个问题进行了细化。行动计划明确了珠海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同时在坚定树立长远目标的前提下,以30年的尺度考虑宏观战略,以20年的尺度谋划总体格局,以5年的尺度安排近期建设,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分阶段落到实处,对未来城市的发展有着极其深远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一)“135”行动计划明确了珠海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方向及城市定位。
什么样的城市可以称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具有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城市才是区域性中心城市。“135”行动计划中提出要走“聚集高素质人才、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的道路,将珠海建设成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富有魅力”的海滨山水城市。因此我们必须抓好用好交通设施建设优势,变交通末梢为枢纽;抓好用好海港空港优势,培育壮大海港空港大产业集群;抓好主城区的品质提升,强化城市魅力品牌,发挥区位资源优势,实现特色化发展,迅速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和辐射力。
经过若干年的努力,珠海将逐步形成区域性商贸服务和金融中心、区域性海陆交通枢纽、珠江三角洲西部临海产业基地、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
(二)“135”行动计划提出了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策略。
怎么才能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主要的办法就是下大力气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只有抓好城市规划建设,才能创造充裕的发展空间、完善的城市服务、良好的城市形象,才能夯实经济建设平台,强化城市核心价值,彰显城市魅力,推进城市整体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通过对珠海的过去、现状及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内外部环境的分析,“135”行动计划提出了珠海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策略,即按照“做强看东部、做大看西部”的发展思路,实施“东高西重、东商西实”的差异化发展战略,根据各分区资源优势与现状基础,分别定位,分头发展,分工合作,大力提升主城区城市品质,做强城市品牌;快速提升西部地区经济规模,做大经济总量。
(三)“135”行动计划制定了今后五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我们知道,实现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前,区域整体发展需求与区域交通设施的建设给珠海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战略机遇和强大的推动力;而近年来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求相应程度的城市化为其提供必需的配套和服务,形成了珠海发展的互动需求和内在动力。在内外双重动力的推动下,珠海将迎来一个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
“135”行动计划将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未来五年目标和任务的实施和完成。通过一年、三年、五年分步建设和发展,分时段、有计划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非常切合实际,可操作性也很强。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放眼长远,立足五年,在《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珠海2030)》关于“东延、西拓、强海、优山、美江、活岛”的城市空间发展策略指导下,按照《珠海市近期建设规划》及“十一五”规划的要求,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落实重点,突破难点,突出亮点,实施“建立全覆盖城市规划体系,科学统筹空间资源”、“优化主城区城市功能,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推进新城与新区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加快重大交通设施建设,迅速提高城市竞争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空间,建立工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旅游业,突出城市产业特征”、“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八项行动计划,实现“一年见美、三年变优、五年显特”。用五年的时间,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几点认识和要求,切实保障“135”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实施“135”行动计划作为全市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35”行动计划的出台,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大事。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施“135”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共识和合力,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这项工作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党政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能分解目标,制定详细的年度、季度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表,做到“定时、定事、定点、定量、定人、定资金”,认真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这个五年很关键,尤其是开局第一年。今后城管委要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认识抓好各项分解目标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跟踪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城市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拿出创建特区的劲头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高效协作,完成好我们这五年的工作任务,给珠海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要尽快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实现行政效能最大化。
规范、高效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是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和最大限度发挥综合功能的关键。这次理顺体制工作主要是加大全市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市相关部门之间、市与区之间的职能分工,建立健全“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
1、成立珠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强化统筹协调。
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城建系统统筹、协调、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有效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敢抓敢管,树立“攻克一个难点就是创造一个亮点”的理念,对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碰硬,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市城管委办公室电话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后市民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有任何意见,都可以向市城管委投诉,由市城管委根据投诉内容,定时间、定人员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
2、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相关部门之间、市与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这次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调整,立足于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明确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升级改造由市负责,日常管理及养护工作由区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垂直管理。
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给予理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执行。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理顺体制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行推进,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职能、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调整。
(三)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资金是制约我市城市建设的“瓶颈”之一。我市城市建设融资渠道较窄,城市基础设施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投入有限,难以保证城市管理及时到位,基础设施也不能及时配套完善。同时,政府投资建设形成的一些公共资源归部门所有,得不到有效经营,使用效率低下。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城市建设投入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城市服务质量、城市功能和城市形象。因此,我们要尽快建立市场化的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按照经营城市的要求对我市的城市资产进行集中运营,建立融资、使用、还贷一体化的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调节和放大功能,缓解城建资金投入需求不断增大与政府财力不足的矛盾。
为建立和升级我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盘活城市存量资产,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珠海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控制风险,充分利用资本运营工具,积极而审慎地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筹资。用市场手段盘活并充分发挥城市可经营性资产价值,承担公用事业建设、旧城和污染区域改造及配套土地级差式开发等可经营性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以代建垫资及政府赎回的模式,承担非经营性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有经营潜质的非经营性资产向可经营方向转变。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切实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1、要高度重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
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巡察、视察。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报告“135”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2、市城管委要履行对“135”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作用。
对各区、各部门“135”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要建立完整的考核监督机制。要按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考核监督办法,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城管委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考核的责任,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年度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定期督促检查,并根据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机关工作作风表现、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公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各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与养护单位经费挂钩。
3、要加强公众和媒体监督。
城管委要定期将本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形成全民推动“135”行动计划实施的氛围。
(五)加强城建系统自身建设。
加强城建系统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是搞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鼓励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规划建设管理城市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各区、各部门在落实“135”行动计划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更重要的是要按照计划抓落实,决不能流于形式;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责任重大,相应的权力也很大,必然是媒体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是全市议论的焦点,因此一定要加强对自身的约束,经得起诱惑和考验,紧守住职业操守,严格要求,廉洁自律。
三、实施“135”行动计划重点要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塑造城市特色。
城市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公共政策,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它对城市发展起着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高起点精心规划,赋予规划完整充分的内涵,建立起全覆盖的城乡规划体系,科学统筹空间资源,精心打造城市特色。通过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推动要素优化配置、空间优化布局、资源集约利用,提高城市开发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实现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自然系统的协调运转。要通过科学规划,解决发展与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的矛盾,营造更多优质空间,保证各类资源得到高效配置,保证空间资源得到公平分配,空间利益关系得到不断调适和平衡。做到规划引导发展,规划促进发展,规划服务发展。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打造精品城市。
城市建设要始终贯彻精品意识使每一条路、每一座建筑、每一棵花草树木都成为精品,以灵活的造型、协调的搭配、别致的风格展示珠海的独特魅力。要借助“山、水、海、岛、林”等自然禀赋,精雕细琢,提升园林、广场、灯光、雕塑、道路等城市景观,建设一批景观精品,打造市容环境的新亮点,增强城市的美感和文化韵味,塑造城市现代文明新形象。
(三)坚持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品位。
要加大行政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全国人大赋予珠海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有计划地完善我市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对当前存在的违法建筑、无证经营、非法张贴、污染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合理划分管理责任区,构建全覆盖、无缝隙的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实现由小城管向大城管、突击性管理向经常性管理、传统型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
总之,城市的发展,规划是龙头,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我们要以高起点规划塑造城市特色,以高标准建设提高城市品位,以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富有魅力” 城市的建设步伐。
各区、各部门一定要严明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对推诿扯皮、贯彻不力的,一经查实,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和效能监督,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政令畅通。今后五年,每年要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一次全市性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本年度“135”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总结经验,部署下年度目标任务和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设“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富有魅力”的海滨山水城市是我们的远大目标,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实施“135”行动计划,为建设“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最富有魅力”的海滨山水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使珠海这颗南海明珠更加璀璨、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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