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包裹半路丢失,快递公司答应赔偿,可是

点此返回首页

       
本报讯 前些日子,在竹溪南路上班的廖女士通过一家快递公司托运物品,其中一个包裹丢失后,该公司答应赔200元,赔偿款却拖了3个月,至今仍未支付。

货物丢失 赔偿未果

廖女士对记者说,4月23日,她致电南宁中通快递公司要求上门服务,将自己的几件工艺品寄给山东省威海市的朋友,并将工艺品打包成两个包裹。廖女士认为两个包裹应该分开填写两张清单,但快递公司的员工小谢称只需写一张单,还说包裹不会丢失,没必要保价。

几天后,廖女士与朋友联系,才知对方只收到一个包裹,另外一个价值3400元的包裹不见了。她向快递公司查询,得知包裹在北京中转时丢失了。由于托运时没有保价,该公司只答应按照契约条款赔偿200元,并称会让业务员亲自送上门。可廖女士一等就是3个月,至今没有拿到赔偿金。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廖女士提供的速递清单上,的确没写物品的“件数”、“重量”、“货样”,也没写明是否保价。

公司推诿 索赔困难

赔偿款为何迟迟未支付?当天,记者就此电话联系了该公司经理邬建强。邬建强称,在公司的电脑上没有此清单的任何跟踪记录。7月19日下午,记者拿出清单编号来到中通快递公司查询,一名王姓工作人员在该公司局域网上查到了相关流程记录,确认签收的包裹件数是一件。

20日11时许,记者致电该公司,王姓工作人员说,公司已核实,当日下午5时前一定会让工作人员把赔偿款送到廖女士的工作地点。当天下午4时30分,记者再次致电该公司,邬建强仍是以“没有跟踪记录”推托。当记者告诉他,19日已在该公司查到清单记录,工作人员也答应将赔偿款送至廖女士处时,他却要求廖女士亲自到公司领取。三番四次的拖延,廖女士早已丧失对该公司的信任。

填写清单 必须详细

广西广为律师事务所韦贤斌律师说,按该清单契约条款声明:“未保价的货物如在运输环节中损毁、灭失的,按本次托运货物短缺部分运费的5倍进行赔偿。”该公司答应赔偿廖女士200元的做法是妥当的。如果廖女士要求赔偿相当货物本身的价值,取证则很困难了,因为清单上没有写明货样、保价金额,无法通过货样或保价金额来估算货品的价格。

韦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通过速递公司托运货物时,应注意在交接时填写详尽的清单记录;货物要直接约定保价金额,以此对赔偿金额作事先约定。

 
(以上内容来源,安恒国际快递网:http://www.shenzhenguojikuaidi.cn

                   

更多实用信息,点此返回网站首页

版权所有©珠海动力网.物流频道

Google